项目 | 内容 | 标准 |
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服务项目
基本服务项目 | 读书 看报 | 1.区图书馆(室)、文化馆(站)、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县级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少于0.5册,人均年均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6册。 3.免费开放数字图书馆数字资源。区图书馆通过流动站、流动车等形式,将文献外借服务和其他图书馆服务向基层和偏远地区延伸,每年开展不少于12次巡回流动服务。 4.区图书馆年到馆不低于6万人次,文献借阅不低于4万册次。 5.在主要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工业园区等设立“公共图书阅览空间”,并配置阅览设施设备。 6.农家书屋可供借阅的实用图书不少于18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种,电子音像制品不少于5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册,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1次。 7.在文体广场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免费为群众提供时政类、“三农”类、科普类、文化生活类等报纸阅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提供免费Wi-Fi服务。每年举办的全民阅读活动不少于1次。 |
收听广播 | 8.推动突发事件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实现农村广播“村村响”。 9.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
观看电视 | 10.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
观赏电影 | 11.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两年)比例不少于1/3。 12.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送地 方戏 | 13.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等方式,每年送文艺到乡镇(社区)、村(居委会)演出不少于5场。 |
设施开放 | 14.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展示不少于5次。 15.贵州民族民俗博物馆、区档案馆常年设有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专题展览不少于2次。 16.白云体育场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免费开放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场所全民健身器材。 17.区“两馆一站”、贵州民族民俗博物馆(纪念馆)、档案馆、非遗展示厅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错时开放时间不低于总开放时间的三分之一。 18.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中小学校课外活动基地应有计划的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
特殊群体 | 19.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20.区图书馆要配置盲文书籍和有声读物,为残疾人提供服务。 21.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每年举办不少于3次针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22.公共文化设施要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
公益活动 | 23.区文化馆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30次;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0次;村(居委会)文化室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2次。 24.区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艺术培训每年不少于15次;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6次。 25.区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5次。 26.贵州民族民俗博物馆每年举办公益性活动不少于4次。 |
数字服务 | 27.区级公共文化机构建有面向群众的服务网站,设施内免费提供无线Wi-Fi。 28.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建有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29.通过网络电视、有线(数字)电视、手机电视等多种方式实现文化共享工程综合入户率达到50%。 |
硬件 设施 | 文化设施 | 30.区文化馆按照国家颁布的建设标准进行馆舍升级建设,设立影剧院等综合性演出场所。 31.乡镇综合文化站设置多功能活动厅、书刊阅览室、培训教室、文艺演出场所、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地、宣传栏等配套设施。 32.村(居委会)设置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农家书屋、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村史室、志愿服务工作站、广播室等,配套建设室外活动场地。 |
体育设施 | 33.设立公共体育场,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配置群众体育活动设施,其中,乡镇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1200平方米,配置1副篮球架、4张乒乓球台、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500人左右简易看台和灯光照明设施;村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750平方米,配置1个标准篮球场, 2 张乒乓球台;社区室外活动场地面积为350-700平方米,配置1套全民健身路径器材或1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 |
广电设施 | 34.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台,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
流动服务设施 | 35.采取政府采购或市场租赁等方式配备用于图书借阅、文艺演出、电影放映等服务的流动文化车、科普大篷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
人员 配备 | 人员编制 | 36.公共文化机构按照职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编办等部门核准的编制数配齐工作人员。 37.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编制人员不少于3人。 38.村(居委会)设有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
业务培训 | 39.区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社区)和村(居委会)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40.区文化馆组建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3个,村(居委会)组建群众业余团队不少于1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