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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 2024-06-28 14:59 0次 打印 关闭 [字体: ]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

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府办函〔2024〕3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贵安新区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3〕15号)精神,进一步完善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5年,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控、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明显增强,中西医发展更加协调。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0岁,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至少达到7.86张,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科学规范提高。

到2030年,贵阳贵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能力现代化、体系整合化、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的要求,人均预期寿命提高到81.5岁左右。

到2035年,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连续协同、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纵向贯通,提升四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做强做优市级公立医院。市级公立医院突出整体规划,按照“多学科资源整合”和“中心化”原则,科学布局专科集群,加强临床重点专科体系建设,促进多学科协同发展。市第一人民医院重点发展消化病中心和肾脏泌尿中心,市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发展神经病学中心和心血管疾病中心,市第三人民医院重点发展精神心理卫生中心,市第四人民医院重点发展骨关节疾病中心,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重点发展感染性疾病中心和肺科疾病中心,市妇幼保健院重点发展妇产医学中心和儿童医学中心,市口腔医院重点发展口腔医学中心。积极争取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及省级龙头医院支持,在人才培养、学科专科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建,提升医疗救治和大病诊疗能力。充分发挥临床质控、培训带教等职能,规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专科同质化诊疗,带动县级医疗服务水平整体提升。到2025年,建成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1个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建成29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新增15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

2.推进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统筹城区内医疗资源,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市第一人民医院牵头,与南明区、花溪区、乌当区(含辖区内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及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联合,组建第一城市医疗集团;市第二人民医院牵头,与云岩区、白云区、观山湖区(含辖区内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医院)及辖区内乡镇卫生院、公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联合,组建第二城市医疗集团。中医药大学大学城医院牵头,贵安新区直管区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组建贵安新区城市医疗集团。城市医疗集团以专科共建为抓手,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一体化管理。到2025年,区级医疗机构重点专科门诊、住院病人服务量明显提升,四级手术占比和CMI值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和床位使用率逐年增长,形成有序就医和分级诊疗格局。

3.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强县级龙头医院,整合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实现基层首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目标。乌当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深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形成责任、管理、服务、利益共同体,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整体服务能力。到2025年,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乌当区、息烽县、开阳县、清镇市、修文县域内就诊率保持9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占比达国家平均水平,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开阳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80%以上。

4.推动数字健共体建设。以基层医疗机构为主体,组建贵阳贵安数字化医疗卫生健康共同体,赋能城市医疗集团及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管理平台建设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作为支撑,在“数字健共体”内部建立资源共享、分工协作、责任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健全以健康为中心的绩效管理机制,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强化慢性病“筛、防、治、康、管”一体化的全周期服务,提升群众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5.夯实乡镇(社区)医疗卫生基础。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创建,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达标率。推进县域医疗次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特色专科建设,提升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中医药服务能力。乡镇卫生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加强救护车辆配备及人员培训,满足乡镇急救转运需要。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的比例占80%以上,达到“推荐标准”的比例占15%左右。建成15个社区医院,10个以上县域医疗次中心,100个基层特色科室,乡镇卫生院院前急救体系100%全覆盖。

6.筑牢乡村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开展示范村卫生室建设,促进设施设备提档升级和服务能力提升。优化村卫生室设置,对临近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500人以下等不宜单设卫生室的行政村,通过巡回医疗、邻(联)村延伸服务、上级医疗卫生机构驻村服务等方式,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有条件的村卫生室设置“中医阁”,提升中医适宜技术服务能力。到2025年,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

(二)强化横向联通,增强卫生健康综合保障能力

7.强化防治结合。健全公共卫生体系,明确公共卫生人员岗位职责和配备要求,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实行岗位分级分类管理,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比例。加快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传染病区建设,加强县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传染病临床重点(特色)专科及发热门诊建设。加强县域医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的培训和应用,形成多点触发、反应快速、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职责,做好疫情核实、信息报告和突发疫情处置工作。加强县级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满足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需求。巩固标准重症病床配置、重症医护人员培训、基层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必要物资配备等成果。到2025年,全市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

8.推进医养结合。合理布局养老机构与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扩大康复医疗、老年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供给。健全协作机制,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预约就诊、急诊急救绿色通道。具备条件的签约医师按照规定可为养老机构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具慢性病长期处方。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适时启动长期护理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适合我市实际情况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探索“政府+市场”服务方式,增强居家老年人医养服务供给。到2025年,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比例达90%以上,养老服务机构普遍具备医养结合能力。

9.促进中西医结合。健全完善中医药体系,加快市、县两级中医类医院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全覆盖,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中医药科室,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疗和康复、传染病防治及卫生应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将中医纳入多学科会诊体系,建立中西医专家联合会诊、联合查房等制度。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到2025年,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科建设实现100%全覆盖,有条件的二级甲等中医类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治未病科,其他开展康复服务的医疗机构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

(三)强化科学治理,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管理质量

10.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加大学科带头人引进力度。依托贵州人才博览会等平台,加强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实施“银龄计划”,加强副高以上退休专家及博士、正高职称等医疗卫生人才定向引进。落实好“黔医人才”计划,加强医疗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强化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转岗培训。推进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县管乡用”、村医“乡聘村用”,县级医院每年下沉一定比例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持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项目,落实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鼓励乡村医生参加学历教育,定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与全市人口增幅保持一致。

11.加强科技创新转化。推动政、校、院、企合作,提升医疗机构临床科研水平。借助中南大学科研创新和产业孵化优势,推进医药类科研成果在本市医药企业落地生产及产业转化。发挥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贵安医院作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的学科优势,推进建成区域教学、科研中心。加强与中国科学院合作,推进“蒋建东院士工作站”等院士工作站建设,促进中医药领域技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市第二人民医院与北京天坛医院加强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领域研究;市妇幼保健院与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共建“心血管病中心”;市口腔医院与贵州大学加强医教研合作。加强与本地高校医疗、教学及科研合作,提升医教研水平。

12.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加强市、县两级临床质控中心建设,对全市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安全开展常态化检查指导。加强特殊诊疗技术规范管理,严格精麻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管理,提升药事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医务人员院感、医德医风和服务意识培训,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提升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智慧医院建设,促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一体化。到2025年,三级公立综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力争达到5级以上,35%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到4级。

13.加强信息数据赋能。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改革,提升数字化履职能力。推动区块链技术在卫生健康领域的应用,提升医疗数据正确性和唯一性。加快卫生健康系统数据归集治理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要素有效流通。加强与贵州省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西部中心、贵阳市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协同,与“爽贵阳”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广运用人工智能产品,提升基层全科医生诊疗和疑难重症分诊能力。依托贵阳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医疗服务、政务监管、便民利民三大领域应用场景。到2025年,打造10个以上数字应用场景,人工智能在基层医疗机构实现100%全覆盖。

14.加强行业综合监管。健全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加强服务要素准入、质量和安全、从业人员、行业秩序等常态化监管。健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工作体系,持续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廉洁从业专项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执法力度。推进医疗机构和执业人员诚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社会办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强化责任追究和联动问责。

(四)强化纵深改革,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

15.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落实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投入保障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建立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专项经费和补助机制,统筹用于医疗急救、安全生产、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加大对中医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

16.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党对医院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评价与重大项目及资金安排、医院薪酬绩效管理等挂钩,提升医院内部资源配置和运营管理效益。完善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要素配置、薪酬绩效等制度,促进人、财、物、技术等核心资源科学配置、精细管理和有效使用,提升医院运营管理水平,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债务规模。

17.加强三医联动改革。推动国家和省际联盟组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的药品、高值医用耗材落地,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健全分类管理、医院参与、科学确定、动态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互联网+”医疗服务、上门提供医疗服务等收费政策。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筹资机制,探索签约居民医保门诊特定疾病按人头总额付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健全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实行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在医疗服务总量和医保基金支付中的占比。积极发展商业健康保险。

18.落实编制人事制度。按规定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和动态核增机制。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院前急救、公共卫生、全科、儿科等紧缺人员配备。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科学设置评价标准。执行中医药人才评价指标,单独分组评审。

19.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在核定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时向中医药、公共卫生等领域倾斜。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落实基层医疗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基层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和乡村医生待遇,做好乡村医生社会保障工作。

三、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

(二)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做好政策解读和相关培训,积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考核评价。各区(市、县)结合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有关评价要求,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监测评价制度,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度考核,强化督查激励。

附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