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人民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受区领导委托,是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白云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一个网上窗口。您的来信我们将通过一定的程序向有关责任单位交办和转办,并在一定的时限内由相关单位向您网上反馈处理结果。
一、受理范围
(一)对我区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发展环境、城镇建设、城市管理及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和政策规定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对直接影响群众生活相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四)对社会生活中发生的,需由行政机关协调解决的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五)对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等的咨询和建议;
(六)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二、领导信箱不受理事项
(一)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二)反映的问题应按举报、信访程序处理的;
(三)对已经终结的信访事项;
(四)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在规定的办理期限内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五)对提供的有关要素不准确或不详尽,反映的内容不具体,造成无法进一步了解核实的;
(六)对属于产品推销、社会中介服务需求等市场行为方面的;
(七)对属于内部行政管理方面应按正常渠道逐级汇报的;
(八)对属于邀请函、通知函等公文交流方面的;
(九)在规定办理的期限内,就同一事情和要求重复提交;
(十)对属于各级党委及其工作部门、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或部队职权范围内的。
三、来信人须知事项
(一)来信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诽谤、诬告、陷害和谩骂他人。
(二)本栏目受理、处理工作不完全等同于信访工作,因此受理、处理的程序和方式有所不同。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三)来信采取实名制,来信人应留下真实姓名、有效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以便联系。经办人员对选择为不公开信件的来信人的信息会予以严格保密。
(四)写信时应说明请求、事实和理由,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就事论事、详略得当,要避免分成几封信进行表述以及语言过激、出言不逊,原则上一信只反映一个问题,信件标题要点明主要问题,符合一般文书规范。同时请不要用链接网页或下载其他媒体报道的形式代替写信。
(五)来信人在得到处理结果反馈后,再次就同一问题进行反映,需写明前一封信件的提交时间、标题及主要内容等,以便查找。
(六)提交信件成功后,“领导信箱”受理工作人员会在当日工作日内及时接收,请不要再重复提交。同时您将获得一个信件查询码,请务必妥善保管。您可在“咨询投诉”页面的“查询码”栏输入这个号码,了解信件办理流程和答复意见。
(七)一般信件处理的时限为15个工作日;情况复杂的会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对一些简单的问题,有关方面将会尽快作出答复。
(八)以下信件将被视为无效,不再进入处理程序:
(1)需要展开具体调查和处理,但来信人姓名、联系方法填写不完整或不真实的信件;
(2)来信人未能提供有效实名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3)内容不完整,表述事项不清楚,导致无法回答或难以开展调查的信件;
(4)同一来信人在规定办理时效内多次提交的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信件;
(5)超越“领导信箱”受理范围,或已进入司法程序(法院受理或已判决等)的事项,将不予受理;
(6)不属于白云区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或无法通过本栏目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