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问:文件出台的背景?
答: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美丽白云建设,为初步建成省会城市新中心提供坚实的法治支持,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贵阳贵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安排,制定白云区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问:如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答: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调高效。根据中央、省、市、区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优化政府部门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完善权责清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及时动态调整。健全 “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实现一批高频、面广、问题多的 “一件事”高效办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定期开展排查,适时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 持续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优化事前合规、事中审查、事后执法全链条监管,规范平台企业数据收集使用管理行为。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法治督察,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区商促局、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4.加快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贵州省营商环境大改善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开展营商环境大改善行动,大力整治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强政府重大合作协议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探索建立政府招商引资合同审查机制。(责任单位:区商促局、区市监局、区招商中心、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5.强化涉企法治保障。综合运用多种方式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防止以罚代管。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进商圈,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公证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一站式专业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 “法治体检”,引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全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完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6.持续优化服务。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办”“一表办”“一站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做优“贵人服务﹒简便宜心”白云品牌,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实现“一件事一次办”。优化立项、规划、施工等阶段并联审批协同机制,推动更多审批事项集成办理。深度集成公安、税务、医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不动产等领域高频政务服务应用。深化“多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强化“好差评”管理运用,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测,着力整治行政审批事项“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等问题。开展“我陪群众走流程”“政务服务体验员”活动,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感。(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答:7.积极配合立法工作。根据工作部署,配合上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完成立法项目、法规、规章的研究、起草等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8.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关,严禁越权发文、严控发文数量、严格制发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核意见追溯。禁止将行政机关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执法的依据。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加强动态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与上位法不一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废止、宣布失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强化决策程序制度落实?
答:9.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各部门及时报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区政府及时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决策事项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人民团体等的意见建议,并将采纳情况进行反馈。依法做好风险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0.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跟踪问责。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对未达到预期效果、公众意见较多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依法进行决策后评估。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要按程序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1.持续加强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推动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根据工作实际,探索采取统一聘请、联合聘请等多种形式外聘法律顾问。推动公职律师配置,提升公职律师配置覆盖率,加强对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的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答:12.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省市安排部署,加强对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工作的统筹调度。建立并完善协作执法、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健全审批、监管、处罚衔接机制,实现审批信息、监管信息、处罚信息共享和业务关联。(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3.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职责、整合队伍、减少层级、推动力量下沉。各行政执法部门研究制定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依法取消、调整或者暂停实施。(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4.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格执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一案一整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确保白云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率低于上一年度全国平均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注重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违法建筑强制拆除、责令交出土地等重点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5.严格规范罚款设定与实施。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开展行政处罚罚款实施的整治工作,对罚款规定进行评估,规范罚款依据。落实 “三个不得、两个严禁”要求,不得随意给予顶格或高额罚款、不得随意降低违法行为认定门槛、不得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严禁逐利罚款,严禁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罚款。持续规范非现场执法,开展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防止违法违规设置和滥用监控设备。(责任单位:区级行政执法部门)
16.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大力精简整合检查事项,对同一市场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探索制定“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统一发布监管标准规范等联合监管新模式。(责任单位: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7.完善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推动制定不予处罚、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 “五张清单”并及时公开,规范“非现场”监管、“非接触”执法,健全“首违免罚”“柔性执法”“分级监管”等制度。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推广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前置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18.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的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深入推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整治。加强网络执法检查,强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开展成品油、报废汽车等领域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及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消防、环保、文化旅游、农业、耕地保护等重点领域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大队、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19.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记录仪或者音像记录设备的配备,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根据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文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20.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联合评查工作,强化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完善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专项监督调查处理机制,实行行政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检察院、区级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答:21.加强应急法治保障。坚持依法应对突发事件,根据实际需要和情势变化健全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构建功能健全、覆盖全面、科学实用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的应急机制,加强对不同人群特别是特殊人群权益保障。(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2.强化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流程。结合白云突发事件特点和规律,科学制定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及响应措施,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培育社会应急力量,指导村(社区)自治性、志愿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层次加强基层综合性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普法宣传,在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定期对负有突发事件处置职责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深入推进应急管理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化解能力。依法严厉查处利用突发事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谣滋事、制假售假等突出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3.加强应急领域信息公开。对本地区容易引发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定期进行检查、监控,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重大突发事件在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实际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区卫健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加强矛盾纠纷预防调处?
答:24.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推进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强化诉源治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推动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抓好重点行业领域、涉企等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推动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作用,形成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法院、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5.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24年底前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加强1个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加快推进公证行业体制改革和机制优化,有效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健全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下沉乡村。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有机融合,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答:26.全面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坚持应受尽受,推动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数量超过未经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坚持应纠尽纠,综合运用定期通报、约谈等方式,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推动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高于行政诉讼一审纠错率。积极推动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加强人员配备、办案场所、装备设施、工作经费方面保障。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参加行政复议听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7.加强权力制约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将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作为审计重点关注内容,进一步推动及时清偿拖欠企业账款,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加强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对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等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开展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压紧压实各部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积极适应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新形势,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充分依托贵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行政监督平台在线获取交易信息,履行监管职责。(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28.积极发挥民主监督作用。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特别是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办理情况进行及时反馈。(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答:29.推进“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智慧白云”建设,优化白云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对接各部门对外服务平台、APP、小程序等纳入智慧白云系统建设,推动白云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市政府服务网管理,推动国家162项“跨省通办”事项、西南地区190项“跨省通办”事项以及泛珠地区165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梳理“一证通办”事项清单,巩固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成效,实现个人高频事项100%“移动办”。在智慧白云·项目管理系统中建设“15分钟生活圈”板块,系统化、规范化、信息化、可视化推进项目调度、信息报送、民意收集、督查考核等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数字化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0.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2024年底前,面向社会开放数据集200个。依托贵政通、贵商易、爽贵阳、智慧白云、指尖白云等平台开展应用集成,提升政务查询、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社会治理、市民服务等便捷化、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1.推动完善“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跨部门综合监管业务支撑模块。对接融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平台。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全面汇聚各类非涉密监管业务数据。(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2.强化区城运中心建设。持续推进区城运中心与“智慧白云”深度融合,进一步拓展管理领域、丰富应用功能,完善事件预警、分级调度和数据维护等机制,推动多跨事件实现高效协同处置,增强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大数据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3.深化数字政务。围绕“管”和“服”,从“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应急指挥、日常调度、重要活动、数字机关”等方面整合建设应用系统,推动跨部门联动应用场景建设。探索政策法规大模型、政务大模型在数字政务场景的应用。(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大数据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问:如何强化组织保障?
答:34.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研究阐释、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制定出台《白云区领导于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加强民法典实施,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意识。(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5.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坚持“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积极参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第三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建立法治政府建设预备项目库。(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6.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执行贵阳贵安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和法治督察员管理办法。拟定法治督察计划,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动态监测与法治督察相衔接,提高法治督察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对各乡<镇、街道>、政府部门及领导干部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法治督察成果共享与运用,对法治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向职能部门移交案件线索。(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7.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贯穿到服务、监管、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新媒体优势,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不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增强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积极参与“贵州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38.加强人才队伍保障。加强区政府法治机构建设,法治机构配备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强化法制审核人员资格和责任,原则上各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快在律师、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充分发挥白云区法律咨询专家库作用,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发挥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有关单位,各乡<镇、街道>)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白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的重点任务分工和本工作要点要求,结合自身职能职责,进一步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