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原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阳市白云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背景
为提高应对贵阳市白云区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实现迅速、有序、高效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将突发环境事件对人员、财产和环境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供水安全,维护周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及《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关于“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的规定,由贵阳市生态环境局白云分局负责组织《贵阳市白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
二、依据和意义
(一)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贵州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制定。
(二)意义
修订后的预案,结合了我区环境状况和潜在危险源进行了统计分析,针对不同情况下造成的饮用水源污染提出了响应的应急措施。通过有效应对,减少污染物持续时间、降低污染严重程度,来强化公众健康防护。
三、主要内容
(一)修编情况
结合有关要求,2024年修订主要针对2021年版本做了以下改动:一是在原来应急响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细化应急响应措施。二是对饮用水源点进行了补充完善。三是对应急组织进行了调整,更具有操作性。
(二)重点编制内容
一是应急预案的编制目的、依据、范围、体系、工作原则;二是组织机构和职责;三是监测与预警,监测包括日常监测和应急监测,预警包括预警分级、预警确认、预警发布、预警登记调整和预警终止;四是应急响应,包括应急启动条件、响应程序、应急响应分级、指挥与协调、应急响应措施、信息公开与报送、应急措施的执行、应急终止、监督与检查、总结评估、预防与整治;五是应急保障,包括人力资源保障、监测及预警能力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资金保障、宣传保障、物资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六是组织实施,包括分工及工作的落实、宣传培训、日常会商、应急演练、地方沟通协作。